100年1月23日上午10.00開車經過板橋三民路自來水公司前紅綠燈右轉處,
碰到垃圾車在回收大型廢棄物,垃圾車剛好在紅綠燈下擋住右轉道,
阻礙了右轉車行駛進入,也造成後方車流量打結~而且已經是綠燈,
垃圾車公然擋住右轉道有5分鐘。
看到這樣的狀況,當下的我不是生氣,只是覺得板橋市公所單位,沒有
把這份事情教育妥當,造成民眾的困擾不便~
我想垃圾車擋路,狀況很多,如果是小巷子,還情有可原,
現在是三民路2段大馬路口ㄞ!
民眾可以指責他們嗎?因為大多數的民眾根本不知道,
這種錯誤的行為,我們是有權力去改善的。
有關單位是否針對垃圾車擋路這個問題,解決方案,重視一下!
記得有一天我在亞東捷運站,車子臨停在計程車排班的線上等人,
而且還是停在排班線的最後頭,警察先生就過來態度很惡劣,
口氣也很不好,的趕我離開~
當下我知道車子是不能暫停這裡,可是我人在車上,
我只是要接人而已,而且我也可以隨時離開,
就算我不對,也不致於讓警察先生對我用這種執勤的態度吧!
如果我跟垃圾車擋路的事來比,我好像比較沒有那麼嚴重吧!
不過交通警察絕對不會去趕垃圾車離開的,因為警察認為垃圾車就是可以這樣。
但是如果依交通法來說:垃圾車擋路的行為是對的嗎?
是非就讓大家來評評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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